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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策橡胶(金坛)有限公司新建金坛轮胎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31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9-20 公开日期:2011-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策橡胶(金坛)有限公司新建金坛轮胎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策橡胶(金坛)有限公司

新建金坛轮胎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中策橡胶(金坛)有限公司新建金坛轮胎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根据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布鲁斯达碳业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1、项目节能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适用,节能评估报告的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

  2、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77027.52tce(当量值),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高于0.195tce/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825tce/万元(当量值)。

  3、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4、项目总能耗较大,单位能耗高于“十二五”市控制指标,请在设计中注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项目用电量较大,占金坛市2010年用电量的6.1%,蒸汽依靠外供,请切实做好用电指标的落实和蒸汽外供的衔接工作。

  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本评审意见和节能评估报告的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江苏金坛轮胎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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