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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27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8-19 公开日期:2011-09-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常发改〔2011〕27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常州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上报的《常州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对其进行了评审,该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根据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和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1、项目节能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适用,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

  2、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604.18tce(当量值),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高于0.192tce/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371tce/万元(当量值)。

  3、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4、项目能耗以电力为主(电力消耗占99.96%),建设单位需做好电力配套设施的节能设计和建设,并确保项目的总体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请你司按照本评审意见和节能评估报告表的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附件: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常州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评审意见》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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