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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金大桥互通匝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17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8-10 公开日期:2011-08-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有效解决G312与S340相互间交通转换问题,改善凌家塘市场和新阳光食品城周边区域的交通出行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金大桥互通匝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1〕179号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金大桥互通匝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交计〔201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G312与S340相互间交通转换问题,改善凌家塘市场和新阳光食品城周边区域的交通出行条件,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公路管理处实施常金大桥互通匝道建设工程。

  二、该工程包括新建和改造A、BCD4条匝道。

  1、新建A、B匝道2条,分别位于S340南北两侧,匝道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均为16米,标准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12车行道+2人行道,其中 A匝道与凌家塘市场相邻,匝道全长502米;B匝道与新阳光食品城相邻,匝道全长524米。

  2、改造C、D匝道2条,C匝道利用S340部分道路,起自西绕城高速公路西侧,终点接G312,匝道全长640米;D匝道以规划红绿灯为界,北侧利用规划道路一部分道路,南侧利用规划道路四部分道路,匝道全长255米。

  3、同步实施交通标志标线、波形粱护栏、视线诱导装置、路灯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15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35万元,其它费用8160万元,基本预备费949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80),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37),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52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细化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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