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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川气东送武进高高压调压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17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8-05 公开日期:2011-08-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充分利用“川气东送”的天然气资源,增加高压管道储气能力,满足你区天然气稳定供应和调峰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川气东送武进高高压调压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1〕176号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川气东送武进高高压调压站的请示》(武发改〔2011〕124号)和《武进高高压调压站(横山桥高高压调压站)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川气东送”的天然气资源,增加高压管道储气能力,满足你区天然气稳定供应和调峰需求,原则同意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川气东送武进高高压调压站。

  二、该项目位于横山桥镇S232省道西侧、胡庄桥南堍,规划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按照为城乡天然气供气调压与计量等功能要求,新建川气东送武进高高压调压站1座。其中:新建仪表配电间、工具间等建(构)筑物面积28平方米,购置消音器、调压器、过滤器、法兰球阀等主要设备13台(只),敷设管径为200毫米的输气管道,生产技术指标达到天然气进站压力4.0兆帕、出站压力2.5兆帕的要求,形成每小时调压供气25000立方米的能力。同步建设站内道路、场坪、围墙、绿化、水电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六、安全、节能、环保及其他。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节能、环保措施。同时,做好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武进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2009〕武政地国出字第014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400200870022号),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川气东送武进高高压调压站(横山桥高高压调压站)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武监管预备〔2011-001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128号)。

  八、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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