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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17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8-03 公开日期:2011-08-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扩初设计的请示》(钟发改〔2011〕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现有校区内。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1067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332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6761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58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泊位30个)。同步实施校区室外运动场、食堂改造、连廊、道路、绿化、水电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和主要建(构)筑物设计。教学楼为4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为6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与综合楼中间以连廊相接。地下停车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四、主要技术指标

  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均按8度设计;结构安全和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环保、卫生、防雷、抗震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8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15万元,其它费用197万元,基本预备费18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区财政拨款解决。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早发挥投资和社会效益。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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