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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0MW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25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8-02 公开日期:2011-08-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0MW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0MW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0MW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对其进行了评审,该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根据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和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1、项目节能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适用,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

  2、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6654.84tce(当量值),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高于0.03tce/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302tce/万元(当量值)。

  3、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4、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投产后要加强对重点耗能工序的管理和控制,并确保项目的总体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请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本评审意见和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附件: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关于《“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0MW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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