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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8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16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7-26 公开日期:2011-08-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我市光伏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和延伸光伏电池产业链,满足太阳能电池市场快速增长需求,同意建设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

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233号)及随文报送的《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光伏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和延伸光伏电池产业链,满足太阳能电池市场快速增长需求,同意建设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科技大道以东、新四路以北现有公司厂区内,规划用地面积395亩。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不新增建筑物)进行建设,引进清洗机、扩散炉等进口设备81台(套),购置双层层压机、自动串焊机等国产设备166台(套),建设太阳能电池生产线8条及光伏组件生产线10条。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96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4593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8,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86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7459万元,含进口设备用汇6238万美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9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877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节能。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按我委节能审查意见(常发改〔2011〕226号)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六、环保及其他。请严格按照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42号)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市规划局新北分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常规(新)字2008第0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10)第变0429440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42号)。

  八、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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