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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22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7-08 公开日期:2011-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江苏省苏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

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对其进行了评审,该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根据江苏省苏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1、项目节能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适用,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

  2、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18440.3tce(当量值),单位工业产值综合能耗不高于0.07tce/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35tce/万元(当量值)。

  3、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4、加强电力配套设施等公用工程设计中的节能,并尽快落实天然气供应。

  请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本评审意见和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附件:常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30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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