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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18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6-07 公开日期:2011-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校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保障校舍安全,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11〕27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校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保障校舍安全,同意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实施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006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学楼、综合楼等。其中一期教学楼2456平方米,二期综合楼、门卫、地下室等7606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894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政府财政拨款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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