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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1年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9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5-30 公开日期:2011-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院编制的《常州市2011年老住宅区提升工程(戚墅堰区)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1年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1年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戚墅堰区2011年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戚发改〔2011〕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院编制的《常州市2011年老住宅区提升工程(戚墅堰区)初步设计》。

  二、核定工程整治提升总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为圩墩新村的67幢住宅楼;核定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96个,小区内道路按规范划线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38个。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房屋本体出新、附属设施整治、专项设施整治、配套设施建设、停车设施建设等整治提升工程的主要设计和施工方案。

  四、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152万元,其中自来水改造投资114.9万元,由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雨污水管道分流改造投资27.6万元,由市排水管理处筹措解决;7米以上道路黑色化改造投资78.5万元,由市城乡建设局筹措解决;其它工程投资1931万元,由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注意做好与有关部门及相关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协调衔接,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争取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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