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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瑞悦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3台(套)车身冲压及焊装件生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17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5-25 公开日期:2011-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项目节能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适用,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瑞悦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3台(套)车身冲压及焊装件生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瑞悦车业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台(套)车身冲压及焊装件生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常州市瑞悦车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年产10万台(套)车身冲压及焊装件生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根据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1、该项目节能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适用,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

  2、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2264.4吨标煤(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17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62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水耗不高于0.18立方米/万元。

  3、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4、根据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中的建议,请建设单位采用数控机床的有源功率补偿等技术,提升数控系统和伺服驱动的控制性能,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请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瑞悦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车身冲压及焊装件生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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