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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280MW太阳能电池片及15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7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5-06 公开日期:2011-05-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意建设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280MW太阳能电池片及15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280MW太阳能电池片及150MW太阳能

电池组件项目核准的批复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报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280MW太阳能电池片及15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核准的请示》(武发改〔201196号)及随文报送的《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280MW电池及150MW组件项目申请报告》和《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年产280MW电池及150MW组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等附件收悉。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为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意建设年产280MW太阳能电池片及15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门路1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新建生产、研发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6440平方米,购置制绒清洗机、扩散炉等主要生产专用及辅助设备等68台(套),包括进口设备55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80MW太阳能电池片及150MW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546.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6405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6,下同),其中工程建设投资7304.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8210.4万元,含购置进口设备用汇4861.8万美元),建设期利息146.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67.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227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4000.7万美元,其它4545.5万美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节能。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已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请严格按照节能审查和评审意见,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六、环保及其它。请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25号)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10〕第1204835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400201150052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25号)。

  八、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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