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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液压元件及系统搬迁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6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4-27 公开日期:2011-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液压元件及系统搬迁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1]60号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液压元件及系统搬迁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武发改〔2011〕65号)及随文报送的《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液压元件及系统搬迁扩建项目申请报告》和《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年产27.4万只(套)液压元件及系统搬迁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附件收悉。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你区中心城区建设,优化城镇和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满足市场需求,同意建设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液压元件及系统搬迁扩建项目。项目单位为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门路以北、淹城路以东、沿江高速公路以南地块范围内,用地面积166667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新建生产、研发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85938平方米,搬迁数控机床等设备147台(套),购置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等生产和辅助设备30台(套),包括测试台等进口设备1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液压油缸2.2万只、液压动力站0.2万套、液压阀25万只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920.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6470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7,下同),其中工程建设投资8868.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9418.4万元,含进口设备用汇347.2万美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5.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71万元),流动资金937.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280.6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节能。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已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请按照节能审查和评审意见,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六、环保及其他。请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1〕6号)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划局武进分局2011年112日出具的该地块规划条件、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832011CR0022)及相关附件和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16号)。

  八、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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