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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龙章家村周边09号地块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14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4-27 公开日期:2011-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有关文件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龙章家村周边09号地块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龙章家村周边09号地块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常州市天宁恒阳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章家村09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青龙章家村周边09号地块开发项目曾于20093月经我委常发改〔200998号文核准。目前,项目尚未正式开工。鉴于该项目核准文件已过有效期且建设方案进行调整,为促使项目加快建设,尽早安置好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所涉及的被拆迁居民,经研究,现就项目重新核准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规划局2011年120日审定的“章家村09地块(樱花小镇)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调整)”、建设单位与市国土局于20113月签订的该宗地块延期开竣工补充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市环保局20114月出具的环评补充意见等,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青龙章家村周边09地块”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3.49公顷。主要建设普通住宅楼和配套商业及公建。地上总建筑面积7678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70900平方米,配套商业及公建5880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1490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48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449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1899万元,其他费用354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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