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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12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4-19 公开日期:2011-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初步设计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并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初步设计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青海湖路,北至茅山路,道路全长112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18米,标准横断面:3米人行道+12行道+3人行道。

  2、道路跨越东风河、安宁河处分别新建单跨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各1座,桥梁总长均为18.96米,总宽均为18.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等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道路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其中:综合管线工程为:

  雨水管:主管管径DN225~DN1350,管长1869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及HDPE双壁波纹管。

  污水管:主管管径DN400~DN600,管长1361米,采用HDPE管及钢管。

  二、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一般路段30公里/小时,交叉口15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2、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东风河、安宁河均无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按不低于4.1米控制。

  3、路面结构: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6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0.6厘米稀浆封层+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10%石灰土。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830.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0.2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01.87万元、基本预备费85.6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接批复后,请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并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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