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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忠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池窑拉丝及1.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3-07 公开日期:2011-03-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忠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池窑拉丝及1.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忠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池窑拉丝及1.2亿米电子布

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忠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池窑拉丝及1.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72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等附件收悉。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市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原则同意常州忠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池窑拉丝及1.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北工业园区,S338以南、龙江路以西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64亩。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105575平方米;新增生产及辅助设备1239台(套),包括进口设备862台(套)和国产设备377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5万吨池窑拉丝及1.2亿米电子布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958.07万美元,其中土建、设备投资8561.08万美元(含进口设备用汇6808.47万美元),其他费用330.86万美元,基本预备费66.13万美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00万美元;申请银行贷款5958.07万美元。

  五、节能环保及其他。项目环保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对常州忠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和1.2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服〔20118号)要求执行。按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涉及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设施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划局新北分局出具的《S338以南龙江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常规(新)字2010165号〕、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新北)国土资规预审〔2010〕第(074)号}和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常州忠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减免税确认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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