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定销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5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3-02 公开日期:2011-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旧城改造,妥善安置好城市拆迁居民,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定销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

特勤大队东侧地块定销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金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旧城改造,妥善安置好城市拆迁居民,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定销商品房项目。所建房屋由政府按约定价格定向销售,用于城市拆迁安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2.65公顷。主要建设4幢高层住宅楼、局部临街配套商业及公建。地上总建筑面积6625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55159平方米,配套商业及公建11091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13442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51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251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2673万元,其它费用918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0CR0124)及相关附件,市规划局出具的《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规划条件》和2011年130日审定的《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常天环(开)准字〔2011〕第02004号环评意见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