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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阳花苑二期续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2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1-30 公开日期:2011-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规划局2010年11月10日审定的“安阳里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单位与市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等资料,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阳花苑二期续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阳花苑二期续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市钟楼区危积陋房屋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阳花苑二期续建项目(调整)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安阳花苑二期续建项目曾经我委常计〔2003〕279号文和常发改〔2006197号文批准并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项目因涉及历史建筑保护需调整用地范围和建设方案而尚未正式开工。鉴于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为促使项目加快建设,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核准,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规划局2010年1110日审定的“安阳里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单位与市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等资料、钟楼区环保局出具的常钟环(管)准字〔2011〕第01010号环评意见等,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安阳花苑二期续建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调整为2.1公顷,主要建设1幢商住综合楼、5幢住宅楼及配套公建等。地上总建筑面积62691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42701平方米,公建19990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136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76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719万元,土地及拆迁等相关费用21610万元,其他费用327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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