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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中水回用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2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1-17 公开日期:2011-0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促进天合光伏产业园的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和节水减排,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中水回用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

中水回用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中水回用一期工程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天合光伏产业园的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和节水减排,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开发管理办公室与无锡德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原则同意由常州德宝水务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中水回用一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该工程位于新北区新四路以北、信息大道以东,用地面积21885平方米,设计废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

  三、主要工艺和建设内容

  该工程利用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水,经采用生化反应+膜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后,中水回用用作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生产用水,反冲洗水和后处理水接入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进水泵房、调节池、生物反应池、沉淀池、絮凝反应池、澄清池、V型滤池、综合水池、超滤反渗透膜车间(含二氧化氯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含空压机房、加药间)、配电及鼓风机房、综合业务用房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397平方米;配置设备、变配电系统及电气控制系统;敷设管径600-1000mm污水收集管、管径500mm中水回用管各2000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及相应的辅助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782万元,其中厂区部分投资4482万元由常州德宝水务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厂外污水收集管投资300万元由新北区政府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常州市规划局2010年71日出具的选字第320400201040067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常州市国土资源局20101222日以常国土资函[2010]93号文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新北区环境保护局201086日以常新环管2010174)号文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在办结各类相关手续并且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Ο一一年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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