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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1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1-17 公开日期:2011-0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提升常交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更好地为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交通技师学院

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交通局:

  你局常交计〔2010〕3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常交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更好地为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同意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实施常州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415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学楼、实训楼、文体中心、学生公寓等,二期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待正式实施时另行审批。

  三、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81亿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交通技师学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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