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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200万片多晶硅片增资扩建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1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1-13 公开日期:2011-0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200万片多晶硅片增资扩建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200万片多晶硅片增资扩建项目的通知
常发改[2011]1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协鑫光伏科技

有限公司年产16200万片多晶硅片增资扩建项目的通知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200万片多晶硅片增资扩建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9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等附件收悉。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单位为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嫩江路以南、科技大道以西,占地面积6.4278公顷。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购置主要工艺设备及辅助设备仪器共计144台(套),包括进口设备78台(套)和国产设备66台(套);新建切片生产厂房、废水处理站各一座,新建建筑总面积26251.2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16200万片多晶硅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800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8165万美元(含进口设备用汇6821.18万美元)、建设期利息155万美元、流动资金48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2950万美元,申请银行贷款5850万美元。

  四、节能环保及其他。项目环保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对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200万片多晶硅片增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服〔201048号)规定执行。按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涉及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设施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

  五、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核准通知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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