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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大道(北塘河西-大明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3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65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2-27 公开日期:2010-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武进区与中心城区的沟通,完善城市路网,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大道(北塘河西-大明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大道(北塘河西~

大明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报批工业大道(北塘河西~大明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交计〔2010〕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武进区与中心城区的沟通,完善城市路网,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工业大道(北塘河西~大明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西起拟建北塘河西引道处,东至大明路,全长约1800米,一般路段宽30。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0900万元。

  四、请在下阶段工作中,抓紧履行土地预审、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衔接,做好建设方案优化、资金筹措等工作,委托具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文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据此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特此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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