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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梅南路东侧、夏雷路北侧地块定销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62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2-17 公开日期:2010-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旧城改造,妥善安置好城市拆迁居民,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梅南路东侧、夏雷路北侧地块定销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626号

金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红梅南路东侧、夏雷路北侧地块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旧城改造,妥善安置好城市拆迁居民,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红梅南路东侧、夏雷路北侧地块定销商品房项目。所建房屋由政府按约定价格全部回购,用于常化厂周边等区域的拆迁安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4.264公顷。主要建设6幢高层住宅楼、配套商业楼及公建等。地上总建筑面积10659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89157平方米,商铺及公建17433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465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30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6680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6898万元,其它费用1951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0CR0082)及相关附件,市规划局出具的《红梅南路东侧、夏雷路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和2010114日审定的《红梅南路东侧、夏雷路北侧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常天环(开)准字〔2010〕第12003号环评意见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绿化、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项目应按要求于2013年1231日前全部竣工。

  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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