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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博爱小学龙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61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2-09 公开日期:2010-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城市建设,满足青龙生活区周边的义务教育需求,根据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精神,同意实施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博爱小学龙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博爱小学龙锦分校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常天发改〔2010〕40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城市建设,满足青龙生活区周边的义务教育需求,根据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精神,同意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实施常州市博爱小学龙锦分校新建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及配套专用教学用房10700平方米,行政及配套生活用房5800平方米,综合体育及配套用房3500平方米,另建设2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一面,篮、排球场各三面。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920万元,其中勘探设计、规费等前期费用630万元,建安费用3950万元,装潢、设备及配套费用1050万元,其他费用290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人民政府和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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