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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青枫苑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60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2-06 公开日期:2010-1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规划局规划选址调整意见和审定的规划方案等,原则同意调整青枫苑项目建设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青枫苑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调整青枫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0〕29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曾以常发改〔2009〕524号和常发改〔2009599号文分别批复了青枫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鉴于目前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根据市规划局规划选址调整意见和2010年1027日审定的《青枫公园二期续建(青枫苑)建设工程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国土局20101112日印发的《关于青枫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087号)、钟楼区环境保护局20101123日出具的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常钟环(管)准字〔2010〕第11020号)等,原则同意调整青枫苑项目建设方案。

  二、调整后项目总用地面积3.2373公顷,四至范围按市规划局2010年1014日出具的规划选址调整意见(规变02-2010-0001号)。

  三、调整后项目园林绿化等主要建设内容不变,布局和方案按规划适当调整。其中:配套业务辅房建筑面积由18685平方米调减为9724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由7040平方米调增为8663平方米。

  四、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调减为16058万元。资金来源仍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其他事项仍按常发改〔2009〕524号文执行。常发改〔2009〕599号文撤销,请重新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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