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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闸(薛家)供电所生产用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55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1-09 公开日期:2010-11-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我市供电服务设施,原则同意实施新闸(薛家)供电所生产用房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闸(薛家)供电所生产用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555号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闸(薛家)供电所生产用房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供电服务设施,根据市国土局常国土资函〔2010〕85号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0900035)和市环保局常环登〔2010〕11号环评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新闸(薛家)供电所生产用房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2508平方米,主要建设23层生产用房,建筑面积1615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化、停车设施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11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五、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和总投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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