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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52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0-13 公开日期:2010-10-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规定,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0285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含节能专章)和《节能评估报告》等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规定,同意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投资建设苯乙烯项目。

  二、建设纲领。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1200吨苯乙烯产品的生产能力。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该项目采用分子筛气相法苯烃化制乙苯技术和乙苯负压绝热脱氢工艺生产苯乙烯技术,购置生产设备和辅助工程配套设备279台(套),其中引进氧化分析仪和在线分析仪表等进口设备7台(套),购置蒸汽过热炉、尾气压缩机、苯乙烯塔等国产设备272台(套)。新建乙苯反应构架(四层)、乙苯精馏构架(三层)和控制室等建(构)筑物,合计总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设期20个月。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8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300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78,下同),其中建设投资79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3664万元,含设备购置费21322万元,其中进口设备用汇50万美元),建设期利息315万美元,流动资金668万美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3560万美元,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地点。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08)第0281090号、常国用(2009)第0333010) 和常州市规划局新北规划分局出具的《常州市龙江路东港口大道南地块规划条件》(常新(规)字2008014号),该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新北区春江镇,利用该公司原有土地建设。项目设计和建设中,该公司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要求,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切实节约和集约用地。

  六、环保、安全、节能及其它。该公司应严格按照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扩建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管〔200892号)、咨询机构关于该项目的节能分析专章和节能评估报告、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许可文书》(常新安评()2009012)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节能工作措施,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和职业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常州市化治办出具了《关于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苯乙烯、10万吨粗苯加氢、10万吨苯酐项目的会审意见》(常化治办审2007〕2号);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出具了《贷款意向书》(2008年第20号)。

  七、本核准通知系按现行法规、你局初审转报的文件材料作出,该公司须按本通知核准的内容实施。该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中,该公司应切实履行承诺,按本委已经核准的内容实施,注重选用先进适用技术,不生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禁止、淘汰、限制的产品,不选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其他相关产业政策明令限制建设和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以任何理由建设或生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限制类产品。

  八、该公司应当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本委和国家、省、我市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在办结各类相关手续并且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等规定所列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该项目。

  九、本核准通知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需按原核准程序向我委申请变更核准事宜:1.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方面发生变化;2.项目总投资变化达到或超过20%(如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需转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3.建设内容调整后涉及需由上级部门核准的内容;4.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通知自动失效:1.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2.致使本通知依据成立的前提消失。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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