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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不二考试业务用房及场地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53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0-21 公开日期:2010-10-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落实公安部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考试业务用房及场地的最新要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水平,同意该扩建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不二考试业务用房及场地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

考试中心科目二考试业务用房及场地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局常公发〔2010〕6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公安部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考试业务用房及场地的最新要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水平,同意常州市公安局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二考试业务用房及场地扩建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大楼。另建设考试场地28600平方米,训练场地21300平方米,车棚810平方米及考试区域围墙600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及部分设备费用972万元,其他费用137万元,基本预备费9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公安局自筹及争取市财政适当补贴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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