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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进滆湖水污染控制前置库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51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9-30 公开日期:2010-10-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流域内湿地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有效拦截和削减入滆湖污染物,建立完善的生态湿地系统,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进滆湖水污染控制前置库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进滆湖水污染控制前置库

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批武进滆湖水污染控制前置库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武发改〔2010201)收悉。根据太湖上游小流域治理规划的实施情况,为加强流域内湿地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有效拦截和削减入滆湖污染物,建立完善的生态湿地系统,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武进西太湖滨湖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武进滆湖水污染控制前置库示范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滆湖地处太湖上游,有向太湖供水的功能,其水质对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至关重要,原则同意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武进滆湖水污染控制前置库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二、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考虑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滆湖西北角,建设面积为2平方公里。

三、该方案主要内容为:生态河道建设、水下地形构造、夏溪河闸站建设、导流坝、主体生态治理等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462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武进西太湖滨湖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会同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武进滆湖水污染控制前置库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质量管理,坚持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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