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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老年公寓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50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9-29 公开日期:2010-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戚墅堰区鹤园一期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老年公寓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50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老年公寓

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常戚发改〔2010〕30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戚墅堰区鹤园一期初步设计》。

  二、核定该工程总建筑面积8142平方米,其中老年公寓居住用房4600平方米,康复、娱乐、保健、医疗用房2210平方米,设备用房1332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82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295万元,设备费200万元,前期规费162万元,基本预备费87万元,设计勘探、监理、招投标费84万元。资金来源由戚区政府筹措解决。

  四、该工程分1号楼、2号楼及配套用房三部分,其中1号楼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5111平方米,已投入使用。为完善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程序,现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和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给予补办项目初步设计批复。2号楼建筑面积为3031平方米,为新建建筑。2号楼工程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开工报告,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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