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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新建公交候车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46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9-10 公开日期:2010-09-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市民候车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同意新建公交候车亭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新建公交候车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新建公交候车亭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市区公交侯车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交计〔20102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市民候车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新建公交候车亭是必要的。

  二、该项目主要涉及长江北路等79条主要道路,共建设280只公交候车亭,均位于市区公交线路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站台、站棚等公交设施,并同步实施道路开挖、恢复、绿化迁移、接电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7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按规定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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