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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42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8-23 公开日期:2010-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相关材料,原则同意常州市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开发建设“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42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
用工厂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426号

常州市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开发项目调整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开发项目调整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开发项目曾经我委以常计〔2004〕23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但因拆迁等客观原因,至今未开工建设。鉴于该项目原批准文件已超过有效期,且建设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经研究,现对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开发项目重新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规划局2010年4月9日审定的《轻工电子应用工厂改建住宅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形态布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转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附件、环保部门2010年7月23日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钟环(管)准字〔2010〕第07015号)等,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开发建设“枫丹花园二期(轻工电子应用工厂地块)”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672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2771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11807平方米,商业550平方米,其它配套公建414平方米。另配套建设2185平方米地下室,主要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用房。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9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766万元,土地及拆迁等相关费用1538万元,其它费用64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办理或调整并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相关手续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整个工程应按要求于2012年5月30日前全部竣工。
  五、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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