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经济开发区紫云苑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42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8-23 公开日期:2010-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优化天宁经济开发区产业空间布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农民,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经济开发区紫云苑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经济开发区紫云苑
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424号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天宁区紫云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发改〔2010〕2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天宁经济开发区产业空间布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农民,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紫云苑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用地由城市支路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东侧地块东至丁塘河、南至规划小学、西至城市支路、北至东方西路南侧绿化带,西侧地块东至城市支路、南至已建成小区、西至横塘河东路、北至东方西路南侧绿化带及已建住宅楼,总用地面积约21.5公顷。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普通住宅楼和配套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37.4万平方米。用于当地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安置。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1亿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常政发〔2003〕268号、常政发〔2004〕183号等文件有关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做好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可行性研究阶段,须进一步研究制定天宁经济开发区整体的征地拆迁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安置对象等具体内容;须按规范编制投资估算,并对资金筹措方案作进一步落实。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办理完毕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