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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41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8-19 公开日期:2010-08-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推进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建设,创优城市环境,原则同意常州高成莱阳置业有限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在市国土部门确定的建设期限内,开发建设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新建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
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419号

常州高成莱阳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申请”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调整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曾于2007年9月7日经我委以常发改〔2007〕444号文核准。目前,该项目3~8号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楼(建筑面积72856平方米)在建,其余工程尚未开工建设。鉴于该项目原核准批复已超过2年有效期,且建设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经研究,现对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中尚未开工部分的新建工程重新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建设,创优城市环境,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在市国土部门确定的建设期限内,开发建设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新建工程。
  二、该工程建设规模在满足蔷薇园西侧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185476平方米且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19400平方米的条件下,核准用地面积15948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4650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3492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其它配套公建9730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81366平方米地下室,主要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用房。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181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6357万元,土地及拆迁等相关费用91543万元,其它费用3021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2010年2月8日审定的《蔷薇园西侧地块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6出字第247号)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附件、常州市环保局2010年8月17日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办理或调整并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相关手续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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