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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M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2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39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8-16 公开日期:2010-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等规定,同意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4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M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通知
常发改[2010]39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江苏顺风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MW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通知
常发改〔2010〕399号

武进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报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M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核准的请示》(武发改〔2010〕169号)及随文报送的《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申请报告》(含节能专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项目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等规定,同意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建设年产24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二、建设纲领。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4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能力。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购置生产、检测及主要辅助设备332台(套),其中引进扩散炉、烧结炉、机械手、清洗设备等设备44台(套),采购空调机组、空压机、EL测试仪等国产设备288台(套)。新建电池片厂房、库房、废水站、门卫等建筑物,合计总建筑面积117465平方米,其中一期21791平方米。建设期12个月。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183.76万美元(折人民币42049.6万元,美元兑人民币1:6.8,下同),其中建设投资5455.88万美元(折人民币37100万元,含进口设备费3807万美元),建设期利息117.93万美元(折人民币80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09.95万美元(折人民币4147.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27000万元由银行贷款解决,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建设地点。根据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地块规划条件(常规条320400201500号)和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832010CR0093),项目选址于武进高新区淹城路东侧、阳湖路北侧。项目建设时,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要求,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切实节约和集约用地。
  六、环保、节能及其它。项目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应按照常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服〔2010〕15号)和项目申请报告节能分析专章、咨询机构关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有关内容,做好环保节能工作,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
  七、本核准通知系按现行法规、你局初审转报的文件材料作出,该公司须按本通知核准的内容实施。该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中,该公司应切实履行承诺,按本委已经核准的内容实施,注重选用先进适用技术,不生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禁止、淘汰、限制的产品,不选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其他相关产业政策明令限制建设和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以任何理由建设或生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限制类产品。
  八、该公司应当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本委和国家、省、我市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在办结各类相关手续并且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等规定所列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该项目。
  九、本核准通知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需按原核准程序向我委申请变更核准事宜:1.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方面发生变化;2.项目总投资变化达到或超过20%(如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需转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3.建设内容调整后涉及需由上级部门核准的内容;4.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通知自动失效:1.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2.致使本通知依据成立的前提消失。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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