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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37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8-02 公开日期:2010-08-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更好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存,改善青果巷历史街区景观面貌,提升我市历史文化风貌,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37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
修缮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373号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0〕17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存,改善青果巷历史街区景观面貌,提升我市历史文化风貌,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用地范围东至正素巷规划道路、南至南市河南岸、西至晋陵中路、北至古村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约8.7公顷。修缮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历史建筑整修、织补、改造,区域内道路、管线、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约8.8亿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用地、规划、环保、文物保护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完各项开工前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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