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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改造工程B区三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8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6-04 公开日期:2010-06-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相关材料,原则同意常州常惠发展有限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开发建设“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改造工程B区三期”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改造工程B区三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28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
块改造工程B区三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283号

常州常惠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州市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B区三期)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市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B区三期)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常州市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改造工程曾于2004年3月15日经我委以常计〔2004〕77号文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该地块改造工程A区已竣工交付,B区一期、二期在建,B区三期尚未开工建设。鉴于该工程原可研批复已过有效期,经研究,现对常州市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改造工程B区三期开发项目重新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2005年5月19日批准的常州市红梅生活区建筑设计方案、市规划局2010年3月21日审定的《红梅生活区三期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形态布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3〕出字第211号)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常州市环保局出具的《关于红梅生活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管〔2005〕52号)等,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开发建设“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改造工程B区三期”项目。
  二、B区三期项目建设规模在满足青龙分区竹林片区地块改造工程整个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大于132545.8平方米且计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71719平方米的条件下,核准用地面积2162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43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930平方米。
  三、B区三期项目估算总投资178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441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4990万元,其它费用242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整个项目应按要求于2012年6月30日前全部竣工。
  五、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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