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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放疗楼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8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6-01 公开日期:2010-06-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符合新型放射治疗设备使用条件,提高医院核医学临床治疗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放疗楼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8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放疗楼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80号

市卫生局:
  你局常卫规财〔2010〕62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符合新型放射治疗设备使用条件,提高医院核医学临床治疗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同意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放疗楼改建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直线加速器、PET-CT、螺旋加速器和后装机机房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由医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原常发改〔2010〕137号文现予废止。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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