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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雕庄街道朝阳村委社区服务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6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5-25 公开日期:2010-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雕庄街道朝阳村委社区服务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6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雕庄街道朝阳
村委社区服务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64号

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常天发改〔2010〕20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同意朝阳村委实施常州市雕庄街道朝阳村委社区服务站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其中政务服务用房140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1900平方米,老年人活动用房3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30万元,其他费用70万元。资金来源由雕庄街道和朝阳村委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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