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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四中学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4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5-18 公开日期:2010-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2004-2020常州市区教育布局规划》和《2009-2020常州市戚墅堰区教育布局规划》精神,为配合戚区市政建设,改善常州市第四中学的办学能力,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四中学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四中学迁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48号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常戚发改〔2010〕1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2004-2020常州市区教育布局规划》和《2009-2020常州市戚墅堰区教育布局规划》精神,为配合戚区市政建设,改善常州市第四中学的办学能力,同意常州市第四中学实施常州市第四中学迁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170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500平方米,生活及辅助用房3500平方米,体育馆及风雨操场35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4500平方米。另建300米运动场一面,篮球场6片,排球场3片,足球场1片。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000万元,资金来源由拆迁补偿和戚墅堰区文教局配套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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