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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4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5-13 公开日期:2010-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有效缓解我市部分老住宅小区停车难矛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原则同意由戚墅堰区房管局组织实施戚墅堰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24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0年度
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243号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批2010年戚墅堰区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戚发改〔2010〕15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缓解我市部分老住宅小区停车难矛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常州市2010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常州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由戚墅堰区房管局组织实施戚墅堰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戚墅堰区的站北新村和福康宁花园2个住宅小区内,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170个,在小区道路上按规范划线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03个。其中:站北新村草坪砖停车位71个,划线停车位11个;福康宁花园草坪砖停车位99个,划线停车位92个。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4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万元,基本预备费7万元。相关取费标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资金来源由你区筹措并申请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四、该项目内各小区所涉停车位须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实施。其中草坪砖停车位补建工程,涉及广大业主权益,建设单位须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精神,将停车泊位建设方案在小区内充分公示,并组织业主投票表决,经法定人数同意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局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加强项目管理,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协调并妥善处理好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从严控制投资。
  特此批复。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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