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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轻工业学校及周边地块住宅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3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5-11 公开日期:2010-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相关材料,原则同意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轻工业学校及周边05地块”中的住宅及配套公共建筑(不含学校)进行开发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轻工业学校及周边地块住宅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轻工业学校及周边地块
住宅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232号

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轻工业学校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轻工业学校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规划局2010年4月20日审定的《轻工业学校及周边05地块(泰和家苑)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2007〕出字第120号)和补充协议及土地使用条件要求、环保部门2010年5月5日出具的常天环(开)准字〔2010〕第05004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轻工业学校及周边05地块”中的住宅及配套公共建筑(不含学校)进行开发建设。
  二、 该项目用地面积153035平方米(不含教育划拨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32920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270800平方米,公共建筑5840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地下室128200平方米,主要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和其它配套用房。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185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58436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32739万元,其它费用2735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抓紧开展配建小学工程的前期工作,尽快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另行报我委核准。
  五、请你公司认真落实好用地、规划和环保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整个项目应按要求于2012年12月30日前全部竣工。
  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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