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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瀛里地块改造工程(莱蒙都会)C区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3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5-12 公开日期:2010-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相关材料,原则同意常州莱蒙都会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常州莱蒙都会C区开发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瀛里地块改造工程(莱蒙都会)C区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瀛里地块改造工程
(莱蒙都会)C区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236号

常州莱蒙都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州莱蒙都会C区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莱蒙都会C区开发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鉴于目前西瀛里地块改造工程A区、B区项目已竣工,C区项目用地已完成拆迁而土建尚未正式开工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C区开发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常政办〔2006〕第5号”办文单意见、市规划局2010年4月30日审定的《常州西瀛里片区1-1地块(莱蒙都会C区)建设工程总平面图》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3〕010)及建设单位与国土部门2010年2月9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环保部门2010年4月7日出具的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常钟环(管)准字〔2010〕第04003号)等,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C区开发项目。
  二、C区开发项目用地面积1704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7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60平方米。
  三、C区开发项目估算总投资321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3565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3683万元,其它费用4917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善方案设计,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和文物保护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五、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该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总投资和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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