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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0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4-27 公开日期:2010-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提升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创建和美小区,原则同意由钟楼区房管局组织实施钟楼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2010年度
老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204号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2010年度钟楼区老住宅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发改〔2010〕2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创建和美小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常州市2010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常州市市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原则同意由钟楼区房管局组织实施钟楼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环境提升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主要涉及龙船浜、荆川里、花园南村3个住宅小区的80幢住宅楼及其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整治提升总建筑面积26.83万平方米,其中:龙船浜2.82万平方米,荆川里14.79万平方米,花园南村9.22万平方米。
  三、环境整治提升内容主要分为小区出新和停车设施补建两大类。其中:小区出新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出新、附属设施整治、专项设施整治等方面,停车设施补建主要包括小区内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在小区道路上按规范划线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具体为:
  1、房屋本体出新:外墙立面出新、单元楼道亮化、落水管更换、空调支架更换、平屋顶修漏等。
  2、附属设施整治:新增绿化、调整修剪各类乔灌木、草坪铺设、景点设置、疏通修整雨水管、道路侧平石和彩色道板铺设等。
  3、专项设施整治:弱电架空线整理、7米以下道路黑色化、路灯设施改造、白蚁灭杀与防治等。
  4、停车设施补建: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435个,在小区道路上按规范划线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07个。其中:龙船浜小区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90个;荆川里小区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169个,在小区道路上按规范划线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89个;花园南村小区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176个,在小区道路上按规范划线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8个。另由交警部门配套在城市道路设临时社会机动车停车位121个。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01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12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3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56万元。相关取费标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资金来源由你区筹措并申请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五、各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内容须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实施。该工程涉及广大业主权益,建设单位须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精神,将环境整治提升建设方案在小区内充分公示,并组织业主投票表决,经法定人数同意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待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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