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江路与机场路交叉口西南 角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9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龙江路与机场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0〕6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路网,满足地块开发后的交通通行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龙江路与机场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包括飞龙西路、新福路和新裕路3条道路。 飞龙西路:东起龙江路,西至该地块西边线,长51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0米,标准横断面:3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 22米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新福路:西起该地块西边线,东至新裕路,长139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4米,标准横断面:3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新裕路:北起新福路,南至飞龙西路,长449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4米,标准横断面:3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飞龙西路为城市主干道,新福路、新裕路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飞龙西路为50公里/小时,新福路、新裕路均为3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 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273万元,其中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3046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227万元,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国土资函〔2010〕7号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局2009年11月4日审定的龙江路、机场路西南角地块配套道路规划;常环管〔2010〕18号环评批复。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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