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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18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4-19 公开日期:2010-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有效缓解我市部分老住宅小区停车难矛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原则同意由天宁区房管局组织实施天宁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2010年度
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84号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天宁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0〕17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缓解我市部分老住宅小区停车难矛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常州市2010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常州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由天宁区房管局组织实施天宁区2010年度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补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天宁区内天宁、红梅、兰陵和茶山4个城区街道所属的25个老住宅小区内补建草坪砖机动车停车泊位3188个,在小区道路上按规范划线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684个。具体为:
  1、丽景花园草坪砖停车位208个,划线停车位47个;
  2、牡丹公寓草坪砖停车位20个,划线停车位54个;
  3、五角场西村草坪砖停车位49个;
  4、新民苑草坪砖停车位23个,划线停车位5个;
  5、元丰苑(新)草坪砖停车位40个,划线停车位5个;
  6、元丰苑(老)草坪砖停车位48个;
  7、赵家弄草坪砖停车位13个,划线停车位29个;
  8、桃园新村草坪砖停车位95个,划线停车位38个;
  9、红梅新村草坪砖停车位95个,划线停车位269个;
  10、翠竹新村草坪砖停车位399个,划线停车位446个;
  11、红菱南村草坪砖停车位57个,划线停车位36个;
  12、红梅东村草坪砖停车位60个;
  13、世纪花园草坪砖停车位71个;
  14、朝阳二村草坪砖停车位23个,划线停车位30个;
  15、朝阳三村草坪砖停车位192个,划线停车位65个;
  16、朝阳四村草坪砖停车位79个,划线停车位10个;
  17、东方花园草坪砖停车位26个,划线停车位63个;
  18、丽华一村草坪砖停车位339个,划线停车位137个;
  19、丽华二村草坪砖停车位108个,划线停车位174个;
  20、丽华三村草坪砖停车位84个,划线停车位42个;
  21、南开小区草坪砖停车位178个,划线停车位69个
  22、丽宝第花园草坪砖停车位251个;
  23、兰陵公寓草坪砖停车位31个,划线停车位98个;
  24、浦南新村草坪砖停车位335个,划线停车位67个;
  25、浦北新村草坪砖停车位364个。
  另由交警部门配套在城市道路设临时社会机动车停车位500个。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0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万元,基本预备费6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区筹措并申请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四、该项目内各小区所涉停车位须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实施。其中草坪砖停车位补建工程,涉及广大业主权益,建设单位须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精神,将停车泊位建设方案在小区内充分公示,并组织业主投票表决,经法定人数同意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采取跟踪审计,从严控制投资。
  六、请你局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协调并妥善处理好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特此批复。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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