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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郊中学初中部整体翻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0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13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3-23 公开日期:2010-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解决北郊中学初中部校舍安全问题,缓解教学用房不足的矛盾,根据《常州市市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郊中学初中部整体翻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13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郊中学初中部
整体翻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139号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0〕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北郊中学初中部校舍安全问题,缓解教学用房不足的矛盾,根据《常州市市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同意常州市北郊中学实施常州市北郊中学初中部整体翻建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925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4325平方米,教学楼5040平方米,食堂4500平方米,体育馆2500平方米,地下车库、人防用房250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385平方米,另修建300米塑胶标准田径场和篮排球场四面。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教育局及北郊中学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做好施工期间学生安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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