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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08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14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3-26 公开日期:2010-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4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2010年常州市
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48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0〕4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发〔2009〕8号)精神以及市规划局2008年1月21日审定的“前浪浜污水截流泵站规划总平面图”、2009年6月9日审定的“南童子河(邹傅路)污水泵站规划总平面图”和2009年7月15日审定的“花溪污水泵站规划总平面图”,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排水公司实施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主要对五奎桥河、张家浜、白荡河、常丰河、北童子河、老藻江河西支、前浪浜、南童子河、三八河、凤凰河、机厂河、宛沿河、桐心河等13条河道进行污水截流,铺设污水截流管道19550米。         
  2、对藻江河、柴支浜、关河、北塘河、凤凰浜、采菱港、横塘浜、大湾浜、北市河、南市河、海石口河、双桥浜、白荡浜、洪庄河、徐家浜、盛家浜、十字河、双沟浜等18条已整治河道开展水环境生态功能提升,铺设污水截流管道10857米。
  3、新建前浪浜、南童子河、机厂河、徐家浜等4座污水截流泵站,设计总规模24000立方米/日。
  4、新建张家浜、广仁桥、清南桥、民丰桥、北童子河、三八河、凤凰河、戚机厂工房南区、宛沿河、藻江河、柴支浜、宏达大厦、常航招待所、新丰东桥、小东门市场、健身桥、竹林、火车站、凤凰浜、采菱港、大湾浜北、大湾浜中、大湾浜南、北市河、南市河、中医院、海石口河、海石口河东、双桥浜、双桥浜东、白荡浜、十字河、平岗、双沟浜等34座污水截流井,设计总规模126500立方米/日。
  5、对35个雨污合流且排入河道的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黄河路、多棱桥、惠家塘、新龙、王家塘泵站,新增污水提升能力11500立方米/日。
  6、同步进行拆迁、绿化、设备购置等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6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国土局(常国土资函〔2010〕3号、13号、14号、15号)用地预审意见和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措施。同时,加强工程管理和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控制建设投资,保证工程质量。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七、该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或方案等若有调整,必须报我委重新审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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