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茶山齿轮厂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08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13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3-23 公开日期:2010-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创优环境,根据我市相关规划,依据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茶山齿轮厂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13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茶山齿轮厂地块
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0〕134号

常州天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营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茶山齿轮厂地块开发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茶山齿轮厂地块住宅开发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创优环境,根据我市相关规划,依据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原则同意你们按市规划局2010年3月21日审定的《茶山齿轮厂地块规划建筑总平面图》和《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取得的“茶山齿轮厂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二、该项目用地东至月星家具一厂现状厂房、南至规划浦前东路、西至龙游路东侧规划绿地、北至清凉新村现状住宅楼,规划总用地面积1851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市国土部门核定的该项目出让用地红线图。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5幢高层住宅楼(3幢16层、2幢17层)、1幢2层独立商业用房、沿龙游路和规划浦前路1~2层商铺及物业管理等其它公建配套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体育活动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整个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3702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32114平方米,商业及其它配套公建4906平方米。另配套建设9238平方米地下室,主要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用房。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81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780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7234万元,其他费用3107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资金来源由你们共同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日照间距和停车位配建等各项指标须满足地块规划条件和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土地使用条件,地块西侧沿龙游路规划公共绿地由你们出资建设。
  六、请你们按住宅设计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和户型设计,核实建筑面积,控制好住宅套型比例,并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整个项目应按要求于2012年12月30日前全部竣工。
  七、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请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
  八、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