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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太湖(竺山湖及西沿岸区北段)生态清淤工程常州市武进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1-07 公开日期:2010-0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提升太湖水体质量,减轻湖泊内源污染,原则同意《太湖(竺山湖及西沿岸区北段)生态清淤工程常州市武进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太湖(竺山湖及西沿岸区北段)生态清淤工程常州市武进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7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太湖(竺山湖及西沿岸区
北段)生态清淤工程常州市武进区
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7号

武进区水利局:
  你局武水〔2009〕11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太湖竺山湖及西沿岸及北段生态清淤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意见,2009年3月26日,我委主持召开了太湖(竺山湖及西沿岸区北段)生态清淤工程常州市武进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会。会后,报告编制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审查会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为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提升太湖水体质量,减轻湖泊内源污染,原则同意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太湖(竺山湖及西沿岸区北段)生态清淤工程常州市武进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生态清淤范围及规模
  该工程清淤面积484.03万平方米,分七个疏浚区块,清淤平均深度0.3~0.6米,清除淤泥206.19万立方米。其中:Z2-2区块清淤面积48.17万平方米,清除淤泥24.69万立方米;Z5-2区块清淤面积38.89万平方米,清除淤泥10.64万立方米;Z5-3区块清淤面积100.54万平方米,清除淤泥29.95万立方米;Z6区块清淤面积192.63万平方米,清除淤泥92.18万立方米;Z6-2区块清淤面积68.38万平方米,清除淤泥33.19万立方米;Z9区块清淤面积29.64万平方米,清除淤泥12.30万立方米;雅浦港入湖河口清淤面积5.78万平方米,清除淤泥3.24万立方米。
  二、清淤方式及处置工艺
  根据生态清淤要求,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进行疏浚施工,采用絮凝沉淀处理排泥场余水。
  该工程淤泥处置采用化学固化和低位真空预压法相结合的工艺方案。
  三、工程实施与施工组织
  1、清淤采用350m3/h环保绞吸式挖泥船进行疏浚施工,排泥管线采用岸管和水下潜管相结合的形式,运距4公里到11公里。 施工中需严格控制环保绞刀转速,规范操作。
  2、排泥场主要分布在雅浦村、莘村等,面积约1215亩。排泥场围堰顶高高程7.0米,顶宽2米,土方59.2万立方米。施工期间注意排泥场围堰安全,加强巡视。
  3、排放余水水质要求执行《城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主要控制因子SS浓度按不超过150mg/L控制。对退水口余水及渗流水水质、SS含量、可容物含量、淤泥成分进行定期分析监测,跟踪监测絮凝剂添加量与余水中SS浓度。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6970.7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4288.35万元,征地及环境保护投资2682.4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江苏省太湖治理省级专项资金补贴8240万元外,其余资金由武进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专家审查意见落实。
  六、建设年限:2009年12月—2010年12月,工期13个月。
  七、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从严控制项目建设投资。进一步优化排泥场布置,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提高淤泥资源化利用程度。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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